关键词
案例回放
案例一:某大学RFID智能图书管理系统(二期)项目,项目预算100万元。某供应商提起投诉称,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就组建了投标供应商群,提前透露了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最终财政厅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的行为进行整改。
案例二:某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484万元。举报人称,招标文件中要求为顺利开展网上开标,投标人请于开标前三个日历天前添加以下钉钉好友。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未添加该钉钉好友的,未拉入该项目钉钉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同时还提供了钉钉群二维码。还提示说,在加入该好友后,自动把自己的昵称改为投标单位名称及包号。提前泄露潜在投标单位,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最终,财政部门决定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程序,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依法依规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对县农业农村局作出警告行政处分,责令其对采购文件编制、审查把关不严,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改正。对代理机构作出在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对采购文件编制、发布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改正。
问题引出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能建供应商群吗?
专家点评
南昌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蒋宜剑指出,开标前建群会泄露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这种情形,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规定。容易让潜在投标人形成联盟,并最终影响该项目的中标结果。
蒋宜剑介绍,实践中因为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得不完善,会有多名供应商提出分别咨询。个别代理机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征求供应商意见,会建群统一征集意见、统一解答问题。这种看似公平、公正的做法,同样会因为大家在同一个群而导致潜在供应商数量泄露,不可取。如果确实需要征询多方意见,可以在采购文件挂网之前开展。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二十八条 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